二〇一四年,隨手紀錄於網誌後台的書摘,已經遺忘原先是要做什麼的了(瞧我這記性……),摘錄的句子又是很喜歡的,索性公開分享了吧。

 

之一 吉本芭娜娜《橡子姊妹》

 

雖然很窮,還是生了兩個孩子,真拿他們沒辦法。

可是,他們永遠樂觀,好像童話和民間故事裡的人。

大概因為如此,我現在也莫名喜歡單純的人。

我們連寒冬時期也常常野餐。爸爸常說,飯糰和煎蛋在外面吃特別美味。不論寒暑,在外面吃就是好吃。

那時的熱水瓶功能沒有現在的好,不能長時間保溫,我們細細品嚐溫溫的茶水。在冰冷空氣中喝的溫茶,有不可思議的味道,混雜了樹木的味道,也有乾燥泥土的味道。於是,茶的味道膨脹成好幾倍。

我和媽媽背靠著背,仰望樹枝縫隙之間的天空。

飛鳥像在天空蓋郵戳,點點翱翔。

我想,那麼高遠的地方,風也在吹。 

p.73

 

--

 

之二 李維菁《我是許涼涼》

 

西諺有云:好女孩上天堂,壞女孩走四方。那麼怪女孩呢?她們會有她們的心思、她們的鬼計,只是,她們把那些心思、鬼計全部用在她們的愛情,她們的男人身上了。

p.18

而這也是李維菁與過去、與世界的對決。上一代女作家以寫作為職志,常擺出類女巫的姿態,透過標榜文字的鍊金術或某種超越性,追求自我救贖。李維菁卻化身故事中人,說出這樣的話:我常覺得我無知,無知到無法滄桑……我如此孱弱又這樣帶種。

p.20

對我來說,感受說出口,化成言語,就確認了,反覆地說,就會反覆加強那原先的東西。什麼感受,一旦說出口,就會變成真實,儘管它是真實,但確認了真實,對我來說,真實就太過真實。

我不能承受。

因為,一旦說了愛,我便必須被迫承認我真的愛了,一旦說了痛苦,我便必須面對承認我真的受了傷。這十幾年歲月的迷迷糊糊,混混沌沌,晃蕩遊走,纏繞模糊在我身邊始終不曾消失的影像與模糊的感受,一旦我以語言去表達了它,一說就清晰了,我就被迫必須面對我愛了,以及那的樣的痛苦確實存在,更可怕的是我就必須要對我自己承認,歲月行經我的臉與我的身體,那東西我一直只是含在嘴裡,吞不下去。

p.158

台灣的藝術寫作充滿大量的仿翻譯式的文字以及偽學術包裝後的彎曲,藝術成了某種意識型態與知識的插圖,不過這似乎某種程度呼應著後現代的政治正確與潮流。那些澀而不深、艱而不難的文字書寫者,掌握了方向盤,詮釋比創作重要,就連創作者的理解亦是如此,他們也逐漸認定創作的意圖比創作的執行呈現重要。美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現代意識型態化與智識化的藝術。

我以為藝術家想要說話,後來懷疑他們只是愛說話而不想說話,我望著這滿坑滿谷懷抱強烈功成名就企圖的蠕蟲,每個人都在挖掘自己的身世與傷口,試圖從傷口流膿發臭處了解眾生靈魂的共同,卻缺乏與社會真正對話的誠懇,缺乏對人類真正的同理心。應對進退的禮貌藝術家是不需要遵守的。當你是天真的少女的時候你以為同樣受苦的靈魂會善待彼此,但是這是個誤解,藝術家的智商沒比工程師高,靈魂的顏色也沒比工程師美麗。然而藝術家要求自己對於這世界的規則享有治外法權,工程師不敢的那些,藝術家與藝評家熱中抨擊的世界的醜陋,其實他們自己淋漓盡致不偏不差地演出一遍。

p.194-195

這社會的基本構成是不是就是權力與階級呢?我用盡很多很多青春與氣力之後悲傷地發現,這個這界,不是對長輩尊敬就會獲得疼愛,不是對同輩友愛就會獲得支持,不是對晚輩照顧就會獲得尊重的。

那個最談自由平等的世界滿是欺凌,那個總是尋找靈魂出口的世界總是踐踏別人的靈魂,我只覺得背叛與嘲弄。

左手寫字跟右手寫字有什麼不同?

腦子寫字跟情感寫字有什麼不同?以語言爭辯跟以沉默憎恨有什麼不同?

p.198

 

 

arrow
arrow

    小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